半推半就上了床 可能遭性侵

更新日期:2008/12/30 08:00 記者范榮達/苗栗報導

「又不是我的錯!為什麼我必須轉校呢?」某國中一年級女生性侵被害人,最近向苗栗社工人員吐露心聲,家人不諒解她,讓她二度傷害。

這名女生蹺課、蹺家,借住到同校學長的家裡,當天晚上半推半就兩人發生關係;未料,男生把這件事情視為「英雄」事蹟,向同學大肆吹噓,下課時間有同學到女生教室外,好奇的指指點點。

校方知道這件事後,通報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,女生的家人不願張揚,希望全案船過水無痕,趕緊把女生轉學到外縣市。

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勵馨基金會苗栗服務中心發現,類似有性侵迷思的案例還不少,性侵被害人身心受創,還得不到家人或親友諒解與支持,甚至怪罪是自找的才受害,造成二度傷害。

社工人員分析,即使半推半就發生性關係,也可能是被害人孤立無援、驚慌及危機意識處理能力薄弱,腦筋一片空白,因此淪為被害人,如果再被責難,情何以堪?

家暴及勵馨苗栗服務中心人員指出,性在傳統社會屬於比較隱晦、負面,因此即使受害,通常難啟齒,尤其亂倫事件,多數被害人選擇沈默、忍耐。

被害人無法走出來,身心傷害難以估計,曾有1名年幼遭父親性侵的女兒,到了讀大學交男友時,想到悲傷往事,自殺結束年輕的生命。

性侵被害人最需要社區及家人的接納與鼓勵,但一些刻板的性侵迷思,甚至被害人也陷身其中,擔心閒言閒語、害怕被取笑,不敢求助,其實該被指責的人是加害人。

家暴暨性侵防治中心及勵馨苗栗服務中心服務電話:(037)360995、(037)32831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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