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一樁!電暖水袋爆炸 女子手腳受傷要求國賠
更新日期:
2008/01/27 16:15記者呂國寶、龍宗緯/基隆報導
又發生電暖水袋爆炸意外,基隆一名陳姓女子5個月前使用電暖水袋爆炸,造成手腳和腹部多處灼傷,由於電暖水袋接二連三出事,政府又沒有通過審核管理,因此她打算聲請國賠。
拉起了衣服,陳小姐的腹部一整片全都是燒傷的痕跡,還不只這些,大腿、小腿、胸部和雙手通通都有一到二級灼傷,最嚴重的甚至高達四度灼傷,這些竟然都是電暖水袋爆炸惹的禍。陳小姐說,她本來很喜歡穿短褲,但現在穿短褲,受傷部位都會外露,此外,她現在如果久站,腿部就會感到刺痛。
陳小姐好端端的使用電暖水袋,竟然發生爆炸,她住院10天才能回家,而且受傷長達3個月都只能使用柺杖,根本不敢出門。由於上星期才發生電暖水袋炸傷婦人意外,她才知道原來她買的一個100元的電暖水袋,竟然全部不合格。
由於電暖水袋都是利用加熱器提高袋內液體溫度,只要控制器一故障,溫度就會持續加熱,產生壓力爆炸,加上都沒有經過檢驗,政府卻放任這些黑心產品在市場上流通,因此她打算聲請國賠,為自己也為其他民眾討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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